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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基金建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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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涉嫌欺诈骗保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多年来深圳市社保局一直积极推进建立社会保险“黑名单”管理制度。

  我市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人监管稽核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涉嫌欺诈骗保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多年来深圳市社保局一直积极推进建立社会保险“黑名单”管理制度。

  据介绍,近年来,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日益增加,给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监督管理带来严峻挑战。日前正式上线的社保违法违规行为人监管稽核系统,主要由业务部门案件登记、案件提请、分派案件、立案调查、审理报批、归档管理、进入受限名单库、跟踪监控、外部查询等框架构成,可灵活、便捷地处理各种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骗保行为,震慑和警示潜在违法行为人,筑就社保基金管理的“安全隔离网”。

  记者了解到,市社保局依据相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涉嫌欺诈骗保行为人重点标识和参保跟踪监控管理规则》。对在社会保险征缴和待遇支付等环节,利用虚假资料、虚构相关条件、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获取参保资格或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建立“黑名单”信息库,实行重点标识和进行参保跟踪监控的动态管理。

  已纳入“黑名单”管理库的人员在我市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时,系统将限制部分业务功能或提醒警示。对尚在进行的涉嫌欺诈骗保行为等,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及时中止;对已遂欺诈骗保等行为,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将按程序,分转至相应的流程进行查处。对“黑名单”库的监督管理,实行社会保险稽核部门的市、区、站三级联动,实现监控流程运转有序,案件跟踪处理责任明晰。据透露,社保“黑名单”的信息资料,可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实现共享,共同促进诚信社会和公民个人诚信档案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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