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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卡余额过低不能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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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深圳社保卡余额低于4595元不能买药引争议。群众质疑自己卡里的钱为什么不能花?最低额度怎么比工资涨的快这么多?

  随着深圳市人均收入的提高,社保卡在药店买药的门槛越来越高。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最低余额为3427元,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则增长到3621元,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最低额度增至4595元。根据深圳市社保部门规定,市民使用社保卡购买药品,账户余额超过4595元的部分才可以使用,否则就会显示余额不足。

  一些参保人持卡到药店买药,连续跑了几家医保定点药店,均被告知“社保卡余额不足,要用现金结账”。很多人就很疑惑,他们说,自己社保卡内少说有几百元,多则几千元,怎么会连几十元的药都不够支付。大家觉得,到药店买药就是图个方便,不用排队不用挂号,还可刷社保卡,但“最低额度限制”让人有种“揣着面包还挨饿”的感觉。

  深圳市社保局表示,设余额限制是为了保障参保人的门诊治疗需求。因为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没有设立门诊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治疗,首先应当保障门诊治疗的需求,如果不设最低限额,当个人账户用于非门诊治疗的其他支出无费用可支付时,会影响参保人的门诊治疗。在药店购买非处方药,是用于门诊治疗的辅助手段,市民要区分主次。同时,只要市民拿着处方去药店买药就没有“4595”门槛的限制,鼓励“先就医,再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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