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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试点医院药品将“零差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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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今年医改的重点之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行。记者了解到,全省14家试点医院的药品将全部取消加价,按进货价销售。南京的试点医院是江宁区医院。

  14家试点医院药品将“零差价”销售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今年医改的重点之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行。记者了解到,全省14家试点医院的药品将全部取消加价,按进货价销售。南京的试点医院是江宁区医院。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解释,把今年的医改重点放在县级医院,是因为县级公立医院是区域医疗服务的龙头,还是连接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纽带,无论对于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还是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都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按照改革要求,所有试点医院都要建成高于国家标准的二级甲等医院,部分医院要达到三乙水平。通过加强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居民县城内就诊率要提高到85%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与基层社区卫生改革一样,县级医院的改革也明确要求取消“药品加成”,将医院收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价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扭转“以药补医”机制。

  不过,县级医院改革没有像基层卫生机构改革一样,强制要求全部应用基本药物。《意见》仅规定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合理使用,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基层版)的配备比例和销售金额比例。

  “药品加成”取消后,县级医院产生收支赤字如何弥补?《意见》提出,以“落实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及“改革医保支付方式”3种途径解决。按要求,县级政府要负责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补助。在控制医药总费用前提下,调整护理和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降低大型检查项目、高值耗材的收费标准。不仅如此,试点医院还将全面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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