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从宁夏人力和社保工作会上获悉:2010年,宁夏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分别比国家和自治区计划提前了10年和两年。同时还实现了城乡医保统筹,宁夏与天津、重庆成为目前全国已率先全面开展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3个省市区。
截至2010年底,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新农合、新农保参保人数分别为107.7万、177.95万、55.8万、48.87万、39.82万、372万、123万,全区各类社会保险参保总规模达到925.14万人次,是2000年参保总规模119万人次的7.8倍;全区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38.75亿元,是2000年8.04亿元的17.26倍。
从2005年开始,连续6次调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到100%。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总规模达到925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711万人次,增长332%;各项社保基金征缴总额达到108.6亿元,比2005年增加45.3亿元,增长71.6%。
“五险”基金累计结余142.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2010年全区共登记参保12.1万人,征收养老保险费27.5亿元,9.8万名符合条件人员每月领取500元养老金,其中高龄低保人员1222人。
同时,出台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已有3594人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真正实现了“无论人在哪里干,社会保险接着算”,社保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争取国务院先后将贺兰、平罗、盐池县和南部山区8县区列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自筹资金在11个川区县区启动自治区级和地市级试点,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分别比国家和自治区计划提前了10年和两年。
全区三级试点参保人数达123万人,总体参保率为52%,33万人领取待遇,发放率达到94%,完善了养老保险语音查询系统。
2010年通过国家、自治区、地市试点模式,提前实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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