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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工伤保险费率全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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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济宁市工伤保险费率全面调整,调整后每年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000多万元。

  日前,济宁市工伤保险费率全面调整,调整后每年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000多万元。

  此次调整根据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情况,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费率浮动,浮动费率上浮最高不超过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最低不低于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浮一档或两档。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周期为2年。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初次确定费率时,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执行。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新的行业风险分类重新划分行业类别,确定缴费费率。

  2015-11-10

  来源:济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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