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2014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为方便重庆市的工伤伤者、工伤伤亡者家属和其他网友查阅和学习,在2010年、2011年、2012和2014年,中国著名工伤赔偿法律事务处理专家和北京市工伤赔偿纠纷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在网络上公开发表了原创文章《2010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年度重庆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2012年度重庆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2012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2012年度重庆市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赔偿标准?》、《2014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等7篇文章。有不少律师同行转载了北京陈剑峰律师的文章而没有注明作者,希望转载者注明原创作者和作者联系电话。全文包括《主文》和《备注一》,不可分割。以下为主文:
 
  一、2014年重庆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25507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1015元/2);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39100元(赔偿标准为: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26955元*20倍);
 
  以上两项合计为:564607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二、2014年重庆市职工1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44351元、最低为68870元;
 
  2、按月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最低不得低于2296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三、2014年重庆市职工2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18844元、最低为63769元;
 
  2、按月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2168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四、2014年重庆市职工3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93336元、最低为58667元;
 
  2、按月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2040.6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五、2014年重庆市职工4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67829元、最低为53566元;
 
  2、按月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1913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六、2014年重庆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29568元、最低为45914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1785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12个月,即:51015元。
 
  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60个月,即255075元。
 
  以上1和3两大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352004元、最高赔偿额为535658元。
 
  七、2014年重庆市职工6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04060元、最低为40812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60%(最低不得低于1530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六级10个月,即42513元。
 
  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重庆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六级48个月,即204060元。
 
  以上1和3两大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287385元、最高赔偿额为450633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