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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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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问:我是一名建筑公司的工人,在劳动中被楼顶层掉下的一重物砸伤,现正在医院治疗。我想问一下,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那些内容?

  问:我是一名建筑公司的工人,在劳动中被楼顶层掉下的一重物砸伤,现正在医院治疗。我想问一下,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那些内容?

  答: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包括医疗费、医药费、住院服务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去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假肢、矫形、假眼和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的享有,以及停工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具体内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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