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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将覆盖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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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年底以前我省力争将全省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达到80%的覆盖面,明年收尾。

  近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启动会在兰州举行,标志着省直6.5万多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今年年底以前我省力争将全省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达到80%的覆盖面,明年收尾。

  全省82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全部被纳入工伤保险

  据省人社厅副厅长曹玉龙介绍,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定的《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将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覆盖到了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这意味着全省82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全部被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昨日启动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首先将省直6.5万多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所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相应的待遇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启动实施,解决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的医疗费支付问题,使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病康复的权利得到保障,在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方面有了明确依据,可以有效化解机关事业单位面临的工伤风险。

  全省确定八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在近日启动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明确了应当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两个范围。凡是参加了省直医疗保险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这些单位从经费来源上讲,既包括不属于财政拨款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即自收自支或差额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包括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参保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各类协会、研究会、民办非营利性学校等非国有资产举办的组织。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年底以前,力争将全省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达到80%的覆盖面,明年收尾。在昨日的启动会上,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安宁分院、甘肃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等八家定点医疗机构签署《省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用人单位将按照一类风险行业缴纳工伤保险费

  省直各机关事业单位6.5万多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后,是否需要自己缴费?又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用人单位将按照一类风险行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参保之前发生的工伤,经过工伤认定和鉴定的,自参保之日统一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参保之前发生的待遇,按原渠道支付,之后发生的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有社保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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