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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负伤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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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负伤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包括些什么?因工负伤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残疾补偿金、工伤补偿金、一次性工伤辞退费、残废退休金、残疾护理费和康复辅助器具等。
  (三)工伤补偿金:

  对因工致重伤、医疗终结后达不到评残等级的职工,一次性发给职工受伤前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工伤补偿金。

  (四)一次性工伤辞退费: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残疾,被保险人要求辞职或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按辞职、终止合同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5级计发50个月,6级40个月,7级25个月,8级15个月,9级8个月,10级4个月。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各负担50%;计发工伤辞退费后,工伤保险关系即终结。

  (五)残废退休金:

  鉴定为永久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残疾等级鉴定结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计发至死亡。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相应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若高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0%计发。

  一级残废90%

  二级残废85%

  三级残废80%

  四级残废75%-每年7月份在上一年退休金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调整增发,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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