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下是工伤报销范围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工伤住院报销比例如何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请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行政部门依法认定。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相关知识:
◇工伤报销流程
1、资料准备
员工自己出具的工伤认定申请;
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员工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复印件...全文>>
你好!请问买了社保的报工伤和没有买社保(刚进公司买了保险,而不是社保)有区别吗?是不是公司把有社保的要在一个月之内报上劳动局,而那些不是社保的可以在一个月之后?
中顾网律师解答:
看买的什么保险,如果有工伤保险,当然是有区别的。如果有工伤保险,单位需在一个月内申请认定工伤,如果没有工伤保险,那申请不申请都没关系,反正到最后都是由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全文>>
◇工伤报销比例如何算
问:父亲是光明瓷厂的一名退休工人(有矽肺病),近几年经常住院,咨询一下报销比例是多少,光明瓷厂最近改制,我父亲的医药费是不是按100%比例报销;还有一件事咨询一下:厂里这一次为已经退休的职业病工人买了103000元,这是什么钱,还有职业病退休工人病故后,抚恤金和丧葬费是怎么计算的,谢谢,请详细回答...全文>>
◇工伤医药费报销比例
问:工作时清洗设备;清洗液用的是“稀料”(稀释油漆用的那种);清洗时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无手套,无口罩,无防毒面具!清洗过程长4小时,导致手肿呕吐眼镜红肿疼痛,无法睁眼!
医药费共是1000元+150出租车费全自己出的,上班找老板报销但老板只给我50%,车费让全部自己出;我没答应,在这里来问问这合理吗?另外这是在试用期内发生的事;由于试用期刚到了...全文>>
◇杭州市工伤医疗费报销办理凭证
1、用人单位填报《杭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
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
3、费用报销有效凭证(原件);
4、门诊治疗的需提供相关费用明细,有中药发票的需提供相关中药处方。住院治疗的需提供相关住院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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