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作机制化。安监、卫生等部门掌握一些资源,这些资源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基础。如职业病的预防,有效的措施就是加强现场监督和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期介入、早期预防。而这其中的职业危害岗位,是由安监或卫生部门来确定的,职业危害检测和健康检查等机构又都属于安监、卫生部门管理,所以必须建立起合作机制。同时,工伤保险管理机构既有工伤职工相关的工伤事故原因、所在行业和岗位、工伤发生部位等预防所需的重要信息资源,又有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基金支持,这些也都是安监和卫生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可以利用的资源。只有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才能共赢。要探索将这种合作机制,逐步建立成一个稳定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我国的工伤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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