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合肥现已制定出台新《工伤保险条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合肥职工不慎出现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用将由医保报销,执行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异地就医食宿费用报销标准可达每天130元。

  合肥职工不慎出现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用将由医保报销,执行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异地就医食宿费用报销标准可达每天130元。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合肥现已制定出台新《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具体落实政策,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方便。

  据介绍,此次新纳入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各类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2011年1月1日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条例》实施后在规定时限内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2011年1月1日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认定。

  同时,职工因工伤住院,住院治疗工伤(含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合肥市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每人每天20元执行。经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工伤职工市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到市外就医的工伤职工,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因伤情特殊需要选择非普通交通方式或非公共交通工具的,需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食宿费用标准按每人每天130元执行。

  自《条例》执行之日起,五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不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