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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工伤保险条例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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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带着今年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些问题,记者向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1年1月开始施行。12月8日,本报记者就新《条例》的有关问题采访了运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问:《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包括各类性质的企业,既包括城镇企业,也包括乡镇企业。“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既包括城镇职工,也包括农民工。

  问: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保险义务有哪些?

  答: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问:职工的工伤保险权利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问:工伤保险基金都有哪些资金构成?

  答: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问:工伤保险费的费率如何确定?

  答: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我市现有的费率分为三档:一类行业基准费率1%、二类行业基准费率1.5%(其中建筑行业基准费率为3%)、三类行业基准费率2.5%。

  问:工伤保险费应该由谁来缴纳?

  答: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问: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问: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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