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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工伤康复对工伤者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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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我国出台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新条例虽扩大了工伤的界定范围,提供并统一了赔付标准,还简化了办理手续,但对于工伤康复的完善和创新却是少之又少,而我国大多数参保人不了解更没接受过工伤康复治疗。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的数据,中国目前2.3亿的农民工群体里,享受工伤保险的人只有24%左右。工伤条例保险规定,如果企业为工人上了工伤保险,那么发生工伤以后,很大一部分赔付费用由国家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企业没有为工人上保险,那么由工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企业承担。

  “我们接手的97%的案子都发生在民营企业或者私企,”时福茂律师说。“发生工伤以后,这些企业老板连工人最基本的工伤赔付都想逃掉,更不用说为工人支付康复费用了。”

  在学术研究层面,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也不容易。

  “我们几乎找不到任何中文的关于工伤康复的研究资料,康复人才也大量欠缺,”广东省康复中心的罗筱媛主任说,该中心除了接收工伤病人之外还承担着我国工伤康复工作的研究工作。

  “为了提高我们康复工作的水平,我们经常派送工作人员到香港的学校和相关机构进行学习。”

  对比其他一些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工伤保险历史,我国的工伤保险工作才开展了20至30年。从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全面施行以来,工伤康复工作在我国也仅仅开展了7年的时间。

  “中国的工伤康复历史才刚刚开始,”鲁士海副司长说。“目前我们工作的重点还是工伤赔付。完善工伤康复体系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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