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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认定是否应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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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不少农民工在工作时都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在受工伤后往往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取得劳动关系证明才可去主张工伤赔偿,这对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很不利的。对此,有关专家建议让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认定一齐进行。

  如今在城市里,很多农民工就业没有劳动合同,因此无法证明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工伤案件,往往要先进行一个劳动仲裁,取得劳动关系的证明,再去主张工伤赔偿

  一场官司下来,往往要两到三年。有关律师期待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能够让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认定一齐进行,以减轻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有关专家表示:劳动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对于确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有劳动关系,个人建议是在工伤认定的时候,由劳动保障部门一块调查处理。而不是发一个补正通知书,让劳动者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确认劳动关系以后,再回来申请工伤认定。

  因为劳动保障部门毕竟是一个有公权力的部门,它去调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有劳动关系,应该比劳动者个人去申请(劳动资金仲裁诉讼)要有效。

  而且劳动保障部门本身就赋有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如果能够劳动关系确认,纳入到都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工作里面去的话,我觉得工伤处理程序就会大大的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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