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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政:首次将长期失业青年纳入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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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日公布的最新就业援助政策,首次将长期失业青年等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日公布的最新就业援助政策,首次将长期失业青年等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新政大幅提高了用工方吸纳相关人员的补贴标准,由原政策规定的每人每年人民币1.6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调整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按当前标准计算补贴额合计为每人每年1.98万元。
 
  根据新政,具有上海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一户多残”家庭成员、大龄被征地人员,以及缺乏工作经验、经多次推荐就业岗位仍未实现就业的35岁以下青年,可以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2013年,上海启动实施的鼓励“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就业的“双特”政策,是申城在就业援助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探索。
 
  此次新政据此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从以人群为特征向以岗位为特征进行了拓展,满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基本条件、但又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型的困难群体,愿意到绿化市容、物业管理、涉老服务、涉农单位等相关行业单位就业的可以认定为“特定就业困难人员”。
 
  同时,上海还将首次在就业援助领域探索引入购买服务机制。对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较长时间服务仍未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提供就业服务,并根据服务成效给予补贴。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这一政策突破,进一步扩大了就业服务供给,丰富了援助手段,对于完善“政府托底、市场参与”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实现就业援助的提质增效,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据悉,新政还在加强困难群体的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援助服务、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托底功能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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