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深圳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称深圳将通过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深圳市社保局的负责人表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登记对象有两类:一是个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员、在深圳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二是单位登记,在深圳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经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
已在本市参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及用人单位由市社保局直接为其完成参保登记。尚未在深圳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及未参保的深圳户籍人员参保登记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深圳“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社保局将向用人单位寄送《关于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通知书》并要求其按规定到社保机构进行社保登记;二是本市户籍没有参保记录的人员,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分别进行登记:由社区网格信息员统一佩戴“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携带移动智能终端,入户调查核实并采集相关信息;个人前往各社区工作站进行登记。个人需进行登记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就业信息、个人参保信息等。
此外,在入户登记方面,对象为本市户籍未参保人员,登记时间为9月至12月,登记方式有两种:由社区网格信息员携带移动智能终端,入户调查核实并采集相关信息;个人前往各社区工作站进行登记。个人登记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就业信息、参保信息。
对于已完成社保登记但未办理参保的深圳户籍灵活就业或无业人员可由个人到社保个缴窗口办理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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