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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广州住院直接在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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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日前出台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方案》,包括异地居住、驻外工作(学习)达6个月以上以及因病转外就医在内的异地就医人员,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即可即时结算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在惠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四类参保人,以后到广州指定医院就医将不再需要自己先垫付、出院后再回参保地结算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只要一张医保卡,一切就可在就医地即时搞掂。记者昨日从惠州市社保局获悉,惠州医保在广州定点医院已经增至16家,其中已联网结算医院11家,惠州社保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广州已联网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报销业务。
 
  据惠州市社保局介绍,在惠州参保的四类人员,即转院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了转院手续的参保人)、自行转院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广州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异地急诊、急救人员(在广州出差、探亲期间发生急诊、急救情况住院的参保人)和长期异地就医人员(长期工作、居住在广州且已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因病在广州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的,只要办理好相关手续,按规定缴交住院押金,出院时凭身份证到出院处结账时只须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并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上签名确认即可
 
  其中个人支付部分总额包含以下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自费药品及自费检查、自费诊疗项目等);乙类药品由个人支付5%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诊疗目录中由个人支付40%的费用;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据悉,惠州医保目前在广州已联网结算的11家定点医院,分别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第二、第三医院、南方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此外,还有5家暂未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华侨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增城市人民医院(二级医院),在这5家医院就医的惠州参保人可与医疗机构现金结算后,再回惠州社保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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