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3月1日起,长沙将集中统一受理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工作。参保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费数额时,凡瞒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对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申报方式可网上申报或网下委托代办
基数申报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前,在市本级、内五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中任一或多个险种的单位,需到市本级或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办公室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申报审核数据处理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登录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csldbz.gov.cn)下载并填报参保数据等信息;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可委托长沙兴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进行数据处理代办。
计算范围津贴补贴加班工资都应列入
参保单位申报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工资的依据是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即2011年1月-12月工资总额)。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这些项目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的项目,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参保人员申报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工资的依据是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确保个人申报基数的真实性,各单位应按要求对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参保人员个人签字确认。
参保单位从3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到市本级和内五区申报办公室办理申报审核手续。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