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百家争鸣 > 正文
 
上海失业保险金上调至730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自2011年4月1日起,上海市失业保险金将相应的提高,最高标准达到了730元。其中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的生活费补贴从原来的672元提高到768元,相应的也提高了大龄协保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的就业补贴。

  近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宣布:

  从4月1日起,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将上调至每月730元,部分就业补助标准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也将相应提高。这是上海市连续第5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分别提高到625元/月、680元/月、73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社会协管类和公共服务类万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分别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和160元,即分别从1300元和1210元调整为1400元和1370元。

  其他社区“四保”等公益性岗位收入标准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作相应调整。

  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672元提高到768元;

  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从560元提高到640元;

  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从560元提高到640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