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百家争鸣 > 正文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改善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我国各省从2011年1月始便开始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在1月28号多部委更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力度发现、查处并蔡确坚决措施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因此,我国拖欠农民工问题呈下降趋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8日发布消息称,该部与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通知说,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了保障企业工资支付工作力度,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目前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依然存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加大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力度,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集中进行排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采取坚决措施予以解决。

  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清偿,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因欠工程款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立即还款,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资金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地方政府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对未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规划和用地、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手续,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建设工程项目分包管理,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工资支付责任;强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等管理,有效预防产生新的工资拖欠;

  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