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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宁津县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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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保障城乡特困家庭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山东省宁津县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为保障城乡特困家庭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山东省宁津县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月220元提高至每月240元;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至1400元,即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400元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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