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谢某”交代其真实身份叫李某,湖南衡阳人。李某因患慢性肾炎(尿毒症)于2008年初在南宁市某医院做肾移植手术,术后为了偿还手术费用,其在2008年9月冒用“谢某”的身份资料注册成立珠海市香洲某商行,虚构“谢某”的劳动关系,并以“谢某”的虚假身份参保,此外又虚构自己与另一家企业的劳动关系进行参保,从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以“谢某”名义及其本人名义共计向珠海市社保中心骗取医药费14万多元。另经查明,因非本地户籍人员在珠海参保需有珠海的劳动关系,犯罪嫌疑人李某采取同样犯罪手法为同是患有慢性肾炎的病友陈某、沈某、苏某、杨某珍、杨某英等人通过自己的商行虚构劳动关系,空挂参保,每人收取1000-2000元不等的费用。上述涉案人员共计向珠海市社保中心骗取医药费40余万元。
此外,李某等多人除在有劳动关系的珠海企业参保外,还在南宁参保,这样可以根据药单和发票开两份药,自己使用一份再卖掉一份获利,仅李某本人就靠卖药获利3万多元。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后对其骗取社保基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李某患有严重疾病,警方依法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遵循合法的途径参保、报销医保,要警惕不法之徒以“帮忙”的伎俩乘虚而入,切莫受利益驱使而被其利用,沦为诈骗社保基金的共犯。
社保基金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在此呼吁大家要积极举报骗保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市社保基金的安全。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