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采访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某学校校长:就是按照保险,按照去年三家联保的公司来执行,收费是45块。只能指定这三家,别的一律不能去那里办理,再三强调了这个问题。
解说:由于教育局对此事的高度重视,各个学校都自然想方设法大力推荐,新宾中学的副校长甚至在学生做早操时也不忘广播宣传这三家的保险。
记者:我听说你们在早操会上都有来说这个事情,有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新宾中学学生2:有。
解说:怎么说的?
学生2:也就是说最好是买经过教育局批准的。
解说:原来,这三家保险公司是县教育局特批的,难怪地位这么特殊,可以进到所有学校里宣传,还处处有人帮忙大力推荐。国家三令五申,不得为学生强制指定保险公司,教育局依然大动干戈,各学校费劲力气来位三家做工作,到底是为什么呢?我们在露圩中学的财务室找到了答案。
记者:去年学生保险费是40块,然后老师从每一个学生可以拿到的劳务费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露圩初中财会人员:是4块,去年。
记者:今年是4块。
露圩初中财会人员:对,今年他没讲,还没来结账。
记者:这些劳务费是直接给班主任还是给谁?
露圩初中财会人员:一般是给班主任。
记者:给班主任。
露圩初中财会人员:对。
记者:那学校有没有劳务费和手续费呢?
露圩初中财会人员:学校一般,去年的时候有一点。
记者:大概是多少呢?
露圩初中财会人员:一块多。
记者:每一个人?
露圩初中财会人员:对,一个学生。
记者:那你们今年怎么收呢?
露圩初中财会人员:今年听说是12%。
解说:财会人员还给我们看了这样的收条,收条上明确后出45元保险费的12%作为学校的劳务费,共计8839.8元,而下面署名的是人保财险的副经理。保险公司当然也不会亏待大力做工作的教育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保险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其实拿大头的正是教育局。今年,学生投保还在继续,教育局能拿多少劳务费我们不得而知,但记者找到几长教育局前几年收取手续费的收条。2002年,仅从太保一家公司,教育局就收取手续费34772元。
蒋振武:这个我就不太清楚。
记者:您刚才跟我说你们从来没有收取过这个手续费。
蒋振武:我了解的就没有。
记者:可是现在这些东西怎么回事呢?
蒋振武:这个情况我就不清楚了。
学平险成了唐僧肉,这在广西宾阳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已经不是第一次,甚至成为近几年的一种惯例。这种所法看起来是为学生好,但是对于相关当事人来说,这好那好抵不过好处费好。每一分钱的好处费都是从学生身上得来的。学校和教育部门通过违规工作拿到好处费的时候,该怎么样对自己的学生讲授规则、诚信这些词的含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