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少儿大病险 | 少儿医疗险 | 教育金 | 少儿意外险 | 少儿医保 | 少儿理财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少儿险频道 > 正文
中国人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产品评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和教育是每个父母的责任,使孩子有一个美好灿烂的未来是每个父母的心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拥有良好投资回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第八条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第九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年生效对应日;

  二、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月生效对应日。

  投保人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中止。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第十条 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分享到:

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