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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少儿医保证明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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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参保人只要符合参保条件,不管其是否已有疾病在身,可以申请参加少儿医保。深圳市少儿医保参保少儿需要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资料,那应该如何办理这些证明手续呢?

  一、适用人员

  深圳市户籍的少儿,须提供经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核验合格的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非深圳市户籍的少儿,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深圳市户籍的少年儿童,母亲属非深圳户籍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离异或丧偶的男方抚养子女的,母亲为49周岁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由各区具体规定)。

  二、《计划生育服务证》核验程序

  1.所需材料:参保少儿母亲《计划生育服务证》、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母亲孕情检查证明。

  2.办理部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

  3.办理程序:参保少儿父母持规定材料到办理部门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情况核实表”。核实表情况与服务证登记情况一致的,由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在服务证“查验记录”中盖上核验章。核实表情况与服务证登记情况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关变动情况证明,经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核实后在《计划生育服务证》上进行变更登记后加盖核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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