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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3个月内可参保缴费 每年医保缴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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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生儿能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何?近日,全国各地不断发生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报销问题的新闻,青岛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受理量也成倍增加。

  新生儿能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何?近日,全国各地不断发生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报销问题的新闻,青岛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受理量也成倍增加。为此,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青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全市统筹,本市城镇户籍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就可参保缴费,享受待遇。

  18岁以下少年儿童可参保每年50元

  据介绍,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全市统筹,少年儿童城镇医保管理实行“六统一”,即: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据《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中等以下学校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和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参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集中收缴,六区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四市的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保险年度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4年度少年儿童参加青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元,之前各年度为每年40元。

  根据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及临床管理实际,青岛确定了市区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医保住院定点医疗机构20家,其他参保患儿可任选青岛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按规定结算。

  新生儿3个月即可参保享受待遇

  另外,据介绍,本市城镇户籍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可即时参保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先行垫付的医疗费在参保后可按规定报销;超过三个月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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