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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办独生子女证遭遇政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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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闽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门口的宣传栏列出了该县计划生育的13项奖励优惠。其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能一次性、定时或在特定情形下获得物质奖励。农村独生子女升学时还可享受加分待遇。

  2012年11月3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切实简化办证流程、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

  其中,上述《通知》的第二条“切实简化办证流程”具体规定,第一,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第二,实行一次性告知;第三,限时办结;第四,特事特办。第三点“限时办结”的证件中就包括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09年10月施行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在阿杰看来,他们夫妇想要办理的独生子女证,显然属于应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之一。

  巧合的是,2013年1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了一条简讯——《国家人口计生委督查便民办证》。该报道称,“国家人口计生委近日派出10路督查组,对10个省市基层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简化办证流程。”

  这条简讯让辗转办证的阿杰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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