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验
外来工子女教育问题,在经济发展迅速、拥有300多万外来劳务工的苏州同样存在。2006年,时任苏州市委书记王荣批示,要求“严格民工子弟学校的规范管理,多元化投入保障外来工子女最基本的义务教育条件,逐步完善,逐步提高”。
2006年9月1日,苏州市16万余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报到上学。2008年10月,苏州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人口子女学生已超过24.1万人,约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65.2万人的37%。全市500多所公办中小学校均承担了接收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任务,公办中小学吸纳比例超过70%。
[社保医疗]
户籍城乡区分能否统一?
从奥一网友的留言中可以看出,外来劳务工关注的热点除了子女入学、权益保障之外,还有社会保险的差异化问题。“已结婚生子的外来工最关注他们的子女入学,未结婚的则较关注他们本身的劳工权益。”深圳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负责人张治儒说。
深圳市相关社保条例规定,深圳市实行的是“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深户和非深户之间,适用的是不同的险种。
比如在本市户籍在职人员中,实行的是综合医疗保险,在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中,实行的是住院医疗保险。而非本市户籍的农村户籍在职人员,所谓的“农民工”,则适用农民工医疗保险。
这些不同的险种,在保险费缴交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比如综合医疗保险,一般是以在职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交。
今年3月25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连同深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称根据《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将原先单位缴费比例从6.5%调整为4.5%。
而农民工医疗保险费,原先是按每人每月12元的标准缴交,其中用人单位缴交8元,个人缴交4元。3月25日的公告将单位缴交的调整为6元每月。
“户籍人口适用的综合医疗保险,支付额度高,是大、小都能保。但农民工医疗保险,只是小病能保,大病保不了。”本身就是一名外来劳务工的张治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