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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的保险应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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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孩子7个月,对于孩子的构想,每个家长总是有很多心愿,那究竟如何在有限的支出预算当中,尽可能的打到这些心愿呢?又应该关注哪些孩子的保险会更有效呢?
  保障对象:孩子7个月了,男孩,已经入了本市的社保。想买意外、大病、医疗保险,意外金额可以少点,主要是大病和医疗保险,希望一年的保费3000元以内。父母保障已有,以后可能会加保,但可以暂时不做考虑。
  专家分析
 
  1.建议先给自己的孩子买个社保医疗,交费很少,住院和门诊都有报销。
 
  2.检查自己的保单,在给孩子购买保险的时候要注意自己是否购买了充足了保障,因为只有保障好了自己,才有能力给自己的孩子更多的保障。
 
  3.商业保险你需要教育和医疗的话,您可以参考下,太平的阳光天使+天使重疾+附加大学+真爱健康,这个组合的话,主险阳光天使25岁合同终止可领取一笔婚嫁金,天使重疾有了重疾的保障,附加大学在孩子读大学的时候,也就是18-21岁每年各领取一笔教育金,真爱健康的话照顾到了住院医疗。阳光天使和天使重疾都自带豁免,大人在给小孩子的缴费期间如果因意外和重疾身故,续期的保费由保险公司支付。
 
  部分险种参考:
 
  太平阳光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7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自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按此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险费的较大者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后(包括此日)身故,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满期生存保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豁免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在交纳保费期间身故、全残或自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9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自投保人身故、被鉴定为全残或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之日后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我们将豁免本合同的应交保险费,且合同持续有效。
 
  太平附加阳光天使少儿重大疾病2007
 
  重大疾病保险
 
  自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且确诊30天后仍生存,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特种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白血病,且确诊30天后仍生存,除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种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自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后,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按此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险费的较大者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后(包括此日)身故,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豁免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在交纳保费期间身故、全残或自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9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附加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自投保人身故、被鉴定为全残或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之日后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我们将豁免本附加合同的应交保险费,且附加合同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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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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