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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巧取商业医保理赔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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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商业医疗保险理赔纠纷案件较多,客户面对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分析总结出三点注意事项,消费者要巧妙应对。

第一点、矛盾的心理习惯

大家都知道,医疗险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就是投保前,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和既往病史,往往要求被保险人作如实告知,不得有所隐瞒,否则,将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规定,恶意的隐瞒病史,而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不退回保费。非恶意(即无意识的)保险公司也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不过,会人性化的返还所缴的保费。

很奇怪的是(根据我们的调查),我们在投保时,往往不会在意一些小问题(确实有些小问题也无关紧要),甚至有一种莫名的保护潜意识,一般会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没有问题。

但是,一旦生病就医时,又因为一种自我心理暗示,感觉身体好像早就不适了。比如说因为胃出血问题住院就医,医生诊断询问,感觉胃部不适什么开始出现的啊?回答说,一年前就好像不太舒服了。于是医生病历上记录“胃部不适已有一年多”。如果你是半年前投保的医疗险,当时没有感觉到,说是身体很好。这个时候,自然就会出现“隐瞒既往病史,没有如实告知”的理赔纠纷了。

虽然一点就破的事,确是保险理赔纠纷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情况。

其实,只要注意一下这个习惯和特别的心理,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纠纷问题嘛。

第二点、就诊医院欠选择

虽说,这种情况比较少,但是也是存在的,且后果严重(会被拒赔)。

根据保险条款,保险公司通常要求被保险人在其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医(详细的医疗机构名单或规定,条款上是有明确列举的),否则就无法得到理赔。

比如说,大多保险公司要求至少是在二甲医院就诊,像什么地段医院会被明确拒绝。甚至,一些保险公司的医疗险条款上是明确列明可就诊医疗机构名称的。

且,医疗保险的医疗就诊要遵循本地原则,就要在投保当地的医疗机构就诊。如你在上海投保的医疗险,在北京的医疗机构就诊,也有被拒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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