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四川 宜宾 人保寿险 冉权
[摘要]意外保障、重大疾病保障、理财规划、养老规划,真正做到有风险抗风险,无风险理财!
客户资料:周先生,30岁,其它,小超市股东,月均收入40000元
年缴保费:15335元
分析现状:
险种特色:一份保险可以解决您的子女教育问题、医疗问题、养老问题,甚至还能为您提供轻松的理财服务!一张保单可以解决人生四大问题!
保额可调控:最低保额12万,可给据投保需求调高低!
资本可增质:所投保费会以月复利形式,最低保证2.5%(给据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上不封顶)的利率给予客户红利,复利滚存!
保障会增长:个人账户资本增长超过最低保额时,保障随之增长!
保费可运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客户需要时,可根据需求灵活领取运用!就如活期储蓄账户,并起还享受定期收益!
保障很全面:大病小病意外医疗有报账,身故全残有保障!
● 保障例解:
投保年龄:30岁 性别:男 孩子:0岁 预计年复利6%
保险名称 |
基本保险金额 |
年存保费 |
存费期限 |
保障期间 |
30万元 |
15000元 |
15年 |
终身 |
|
附加人保寿险重大疾病安心提前给付 |
30万元 |
无 |
同主险 |
同主险 |
人保寿险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
10000元 |
335元 |
每年 |
每年 |
● 利益分析:
1、意外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障金3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2、身价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自然身故或全残、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障金3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3、大病医疗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31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立即提前给付保障金300000元(个人账户资本增长超过最低保额时给付大者),合同终止。
4、住院医疗保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后,被保险人享有10000元/年的医疗保障;30元/天的住院床位费用补贴。(住院医疗费用10000元内100%报销)。
5、教 育:到第15年度时起每年取15000元作孩子教育金,直到孩子25岁,共领取165000元。
6、养 老:60岁时可在此账户上动用资金544152元。
7、理 财:30岁时分15年期投入的22.5万元,除去孩子教育时领取的16.5万元,到80岁时,增值到13108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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