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次调整新的社保年度的下限,原来用的是2008年平均工资,现在则冻结为2007年的平均工资。2007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2454元,2008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2759元。按下限计算,基数下降183元,单位和个人缴费也相应下调。
个体户等受惠最大:
这次调整,受惠最大的是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按原标准,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是按全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的,现在则不但将下限冻结为2007年的平均工资,而且下限还降低为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经测算,阶段性调整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后,为企业减负2887万元/月,为职工减负997万元/月,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减负约4614万元/月,合计减负8498万元/月(10.2亿元/年)。
他山之石:
今年1月1日起,宁厦自治区将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原来按上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0%~100%选择,统一调整为60%~100%。
今年4月1日起,江苏苏州决定,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下限和灵活就业人员中低档缴费标准暂不上调,维持去年水平,为企业和职工减负。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企业职工2009年社保年度缴纳养老保险,以职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
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广东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按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广州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个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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