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吉康人生2020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长城人寿
- 投保年龄: 0-60
保障利益
长城吉康人生2020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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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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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儿特疾额外保险金 | 青少儿特疾额外保险金 |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疾病终末期 |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者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见 9.1 14 4 )的,我们将向您返还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且因意外伤害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以下三者中的最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二)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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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保险费 |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我们将豁免本主险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我们将豁免本主险合同自中症疾病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豁免本主险合同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被豁免的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视同已交纳。 在豁免保险费期间,我们不接受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及交费方式的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