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附加爱满加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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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0-70
保障利益
太平洋附加爱满加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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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疾病保险金 |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保险条款“10.1疾病的定义”中10.1.1至10.1.40项约定的 40 种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保险条款“10.1疾病的定义”中10.1.1至10.1.40项约定的40种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方案A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保险金,方案A的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保险条款“10.1疾病的定义”中10.1.1至10.1.40项约定的40种疾病,我们按您根据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方案 A 对应的保险费金额给付疾病保险金,方案A的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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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方案A对应的保险费金额; (2)本附加险合同方案A对应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