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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乐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

共3项保障

安邦乐无忧1号少儿两全保险
  • 满期金 [详细条款]
    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和安邦附加乐无忧 1 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的保费之和的1.05 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全残保险金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身故或 全残(见释义 6.5),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安邦附加乐无忧1号重大疾病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金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 医院(见释义 6.5)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任何一种重大疾病, 且在确诊后 30 天仍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倍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暂无价格
  • 至25岁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大家人寿
  • 投保年龄: 0至12岁

保障利益

安邦乐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满期金 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和安邦附加乐无忧 1 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的保费之和的1.05 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 全残(见释义 6.5),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安邦乐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 医院(见释义 6.5)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任何一种重大疾病, 且在确诊后 30 天仍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倍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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