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幸福无忧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28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幸福无忧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恶性肿瘤保险金 | 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发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 | 1.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恶性肿瘤,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本合同 生效或复效 2 年后(以较迟者为准),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2.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恶性肿瘤,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 后,且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不超过 2 年(以较迟者为准),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3.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恶性肿瘤,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 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恶性肿瘤保险金 = 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发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 上述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本合同标准体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发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
一般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 上述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本合同标准体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
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在被保险人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9零时之前,如果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 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在被保险人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如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我们只给付本合同保险责任中约定的恶性肿瘤保险金、一般身故保险金、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中的其中一项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