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康运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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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国华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以上
保障利益
国华康运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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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已交保险费(18周岁前身故);10万元(18周岁后身故) |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情形之一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则为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则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万元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10万元与2万元的较小值 | 被保险人在66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1)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 (2) 1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