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附加真心128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阳光人寿
- 投保年龄: 30天至50岁
保障利益
阳光人寿附加真心128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2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为恶性肿瘤中的白血病,则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 (2)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3 周岁前确诊首次患上述重大疾病,我们将按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乘以下表所对应的比例所得金额与本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中金额较大者进行给付: 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重大疾病的年龄 给付比例 不满 1 周岁 25% 满 1 周岁但不满 2 周岁 50% 满 2 周岁但不满 3 周岁 %75 |
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关联 |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