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华泰附加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共1项保障

  • Product_7 重大疾病保险金 主合同的保险金 [详细条款]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90 天后首次发生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见 7.3)由专科医生(见7.4)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任何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见 7.5)并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我们将主合同的保险金作为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同时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效力一并终止,我们不再承担主合同“保险责任”所述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且不返还所交保险费,也不退还主合同现金价值。
暂无价格
  • 与主险一致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华泰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华泰附加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主合同的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90 天后首次发生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见 7.3)由专科医生(见7.4)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任何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见 7.5)并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我们将主合同的保险金作为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同时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效力一并终止,我们不再承担主合同“保险责任”所述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且不返还所交保险费,也不退还主合同现金价值。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