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利安人寿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利安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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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对应的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180 日为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对应的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