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邮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中邮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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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公司将按无息的已交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年满18周岁的,且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起180日内(含第180天)身故或全残的,我公司将按无息的已交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但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全残的,我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180日后发生身故或全残的,我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 | 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保险责任开始日起180天后因疾病,经我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诊断初患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