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珠江人寿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珠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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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等待期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重大疾病; (二)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本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所交保险费,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这3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第一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等待期为30天;按期续保本保险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7.6)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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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见7.7)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见7.8)(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