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团体重大疾病保险(C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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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大都会人寿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大都会团体重大疾病保险(C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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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我们提供基本保障、重要保障、全面保障三种保障方案,每种保障方案所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分别如本保险条款附表所示,且应符合本保险条款释义中所列该种重大疾病的程度条件。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案,一旦选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在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全面保障方案中,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生效日零时起 30 日后初次实施了本合同附表中第三十三款所列的冠状动脉成形手术,本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的 3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生效日零时起 30 日后初患并被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中您选择的保障方案所保障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生效日零时起 30 日内(含第 30 日)初患并被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您选择的保障方案所保障的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效力终止,但应向您无息返还您已为该被保险人交付的保险费。 我们支付给每一位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最多不超过保单上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