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附加鸿祥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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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光大永明
- 投保年龄: 18岁-50周岁
保障利益
光大永明附加鸿祥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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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万元 |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后经诊断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 重大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并且确诊三十天后被保险人仍生存时,我们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若被保险人符合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那么自该项重大疾病确诊后满三十天的次日起,我们将豁免您保险单上所列主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 |
保险费返还 | 2190元 |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内经诊断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 重大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时,我们将向被保险人无息退还已交的主合同以及本附加合同保险费(复效情况下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同时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