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农银附加幸福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共1项保障

  • Product_7 重大疾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之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见10.3)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见10.4),我们将本附加险合同已收取的保险费退还至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不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一经给付,将按给付的金额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额外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多种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暂无价格
  • 终身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农银人寿
  • 投保年龄: 30日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农银附加幸福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之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见10.3)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见10.4),我们将本附加险合同已收取的保险费退还至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不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一经给付,将按给付的金额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额外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经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多种重大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