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附加安康天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合众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17周岁
保障利益
合众附加安康天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等待期 |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见释义6.4)或成人重大疾病(见释义6.5),我们将已收取的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内的风险保险费无息退还至您的主合同个人账户,本附加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6.6)发生少儿重大疾病或成人重大疾病的,无等待期。 |
|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见释义6.7)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初次患少儿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下列给付比例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少儿重大疾病首次确诊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 给付比例 0至1周岁 25% 1至2周岁(含1周岁) 50% 2周岁以上(含2周岁) 100% 我们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终止。 |
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人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或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会减少,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等于本附加合同给付的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或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我们退还主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主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及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给付任何一项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