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瑞安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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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新华人寿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64周岁
保障利益
新华瑞安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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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义)的专科医
生(详见释义)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以下二者
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 10%; (2)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 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 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保险金额的50% |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
病)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
(1)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 10%; (2)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该疾病 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 50%给付身故保 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