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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关爱专家少儿重疾个人疾病保险

共3项保障

  • Product_7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为该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不包含利息)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 Product_7 白血病特别关爱保险金 3万元 [详细条款]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白血病(白血病是恶性肿瘤的一种,本合同所指白血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定义),本公司在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再按保险金额的30%给付白血病特别关爱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 [详细条款]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照投保人已为该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不包含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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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00 元/年 (5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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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人保健康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17周岁

保障利益

人保健康关爱专家少儿重疾个人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10万元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为该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不包含利息)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白血病特别关爱保险金 3万元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白血病(白血病是恶性肿瘤的一种,本合同所指白血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定义),本公司在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再按保险金额的30%给付白血病特别关爱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所交保险费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照投保人已为该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不包含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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