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附加安康欣晴防癌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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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德安联
- 投保年龄: 18至45周岁
保障利益
中德安联附加安康欣晴防癌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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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恶性肿瘤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本附加合同对恶性肿瘤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医院初次确诊为患有恶性肿瘤,则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我们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责任,仅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累计已交的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①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出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症状或体征; ②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按本附加合同对恶性肿瘤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医院初次确诊为患有恶性肿瘤。 |
原位癌保险金 | 10%基本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原位癌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本附加合同对原位癌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医院初次确诊为患有原位癌,则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原位癌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但本附加合同其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我们不承担给付原位癌保险金的责任,仅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累计已交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①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出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原位癌的症状或体征; ②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按本附加合同对原位癌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医院初次确诊为患有原位癌。 |